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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午n突然在msn上丟我訊息:「你跟xx還有連絡嘛!」

「什麼?」

「裝傻,你在她space裡留了言啊,msn有顯示。」

我傻眼。

雖然知道在網路上留下訊息,總免不了會知道,但沒想到速度那麼快。

「msn新版有這個功能喔。」她說。

然後還寄給我了新版msn的超強功能,會顯示最新space留言訊息。

但我對這種A留了言在B的space,卻被顯示在C的最近朋友動態上,感到不可思議和瞠目結舌。

有一種再也不能在朋友圈裡暗渡陳倉或暗通款曲的遺憾。


而上星期,xx還經由網路上的blog連結,從某男的友人查到某男交了女朋友還想跟她有所瓜葛的驚人發展。

網路是否扮演著一個人人可以當柯南的偵探角色,無所遁形的證據化身呢?

這樣想想,如果阿扁也寫blog,也不用浪費那麼多國家資源了。


還有個叫Facebook的東西,才是真的一傳十,十傳百的增生老鼠會。

竟然會顯示:「oo可能跟你是朋友喔!」這種讓人不知如何是好的訊息。

剛開始一直抱著facebook是人性化科技主機的想法,大為驚訝,而且點選人名可以找到有自己的相片,還被用框框顯示出來,也把我嚇得一身冷汗。

雖然說我沒做什麼壞事,但想要保持低調的本人,當場還是有浮現自己是通緝要犯的想法。


前幾天,某人去買了滑板,在隔天馬上被所有歌迷界的人知道。

只因為在那個地方碰見的人,將這件事寫上了blog,瞬間,只要查找關鍵人名,就可以馬上搜到。

我對於這種遇上某某明星,然後寫在blog上的行為很困惑,究竟有什麼好拿來說嘴?因此一直存在著偏激理解,根深蒂固的陰謀論覺得根本是想藉機增加blog點閱率的關鍵字廣告。

這時代,就是個全民監控的世界。

雖然說買滑板並不是什麼傷風敗俗,驚人聳動的爆點,但不過就是某人去逛了街,都會被留下行蹤,想想,萬一哪天某人在路上採到了狗大便這種糗事,搞不好也會被廣為流傳。

網路靠著分享變成一種利器,滲入我們的生活,自以為自己在網路上偽裝了很多分身,但搞不好早就被大家識破,科技的發展和進步速度,遠遠超過人類我的進步速度。

想想,萬一有天我成名了。

搞不好馬上會流傳著:「某某某小時候頭髮很少耶」或是「某某某根本是個愛碎碎念鬼啊」這種一點都不神秘浪漫的傳言。

真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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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ar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